丹东新闻网讯 记者王俊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特别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后的发展新需求,全面提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和能力,近日,市人社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共同签发《关于转发<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规定》的通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各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科学合理制定培训计划,系统、持续、有效地开展具有丹东特色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体系。要提高政治站位,明确培训方向;要加强组织领导,实行分级培训;要保证培训经费,拓宽培训渠道;要注重结果运用,实行登记管理。
接下来,市人社局将会同市委组织部,采取多种方式组织事业单位新聘用管理岗位工作人员的岗前公共科目培训工作。
编辑: 张忠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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